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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暂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和《厦门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安全生产及化学品管理等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使各级师生进一步熟悉、了解实验室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的使用及如何进行应急疏散,提高面对突发事故的紧急应变能力,现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演练范围及方式 环工学院、材料学院、土建学院等校内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的二级单位;由有关单位自行制定演练科目及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 二、 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科目及演练方案,提前一周报备演练方案,并于1月26日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保卫处、教务处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做好应急演练消防、应急设备、安保人员等保障工作。 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并于1月31日前将应急演练总结电子版交到保卫处、教务处备案。 保卫处 教务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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