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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7:00

校内各单位:

为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推进新工科建设与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分为五大类(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24个选题,具体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3)。

二、条件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

2.申报项目要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需具有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

3.申报单位原则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学院领导及某方向研究专长的高级职称教师牵头,鼓励跨学校、跨学院及部门,以及与企业或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4、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三、评审立项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新工科建设会议精神(复旦共识、天大行动、北京指南),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组织评审,立项一批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并择优整合推荐报送省教育厅。获立项的校级项目,根据实际调查研究工作量及完成目标,学校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经费支持。

请各单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4)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教学院长签字盖章)于2017年9月10日前报送行政楼403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吴桂华;

联系电话:6291404(15396243566);

邮箱:2014136502@xmut.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3.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4.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表

5.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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