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3及2017-2018-1学期
课程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教学管理规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之规定,学生重新学习需按学分收取重修费用,现将重新学习确认与收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学习名单确认
1、各学院根据附件16-17-3学期和17-18-1学期的学生重新学习名单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打印纸质表格进行核对,要求重修学生必须本人确认重新学习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及应缴费用金额,如有异议的请于10月26日前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反馈,并用红笔在确认表格上标注;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
2、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纸质确认表格(要求秘书、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签字、加盖院(部)公章)提交给教务处。
二、重修学习收费工作
1、教务处整理核对重修收费名单及缴费金额送交财务处,经财务处复核后导入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学生于11月7日后自行登陆厦门理工学院财资处主页的财务系统“统一支付平台”模块进行重修缴费【财务主页(http://cw.xmut.edu.cn)->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统一支付平台】。
2、未缴清重修费用的重修成绩不予承认,对此造成的后果学生自负。
附件1:重新学习收费名单及确认表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重新学习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版)
附件3:统一支付平台学生使用说明
教务处 财资处
2017年10月20日